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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法定代表人 (1 / 3)

一家公司的股东。

顾名思义,便是合伙人及投资人。

一般来说合伙开公司,股权架构的设计一定要谨慎,否则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分崩离析。

比如李子圣早期和李云俊兄弟合伙弄的打金行业,如果一直进行下去,迟早会因为种种原因产生分歧。

而股权大多数又是以出资比例来决定的,即谁有钱谁占比较多,其实这样的股权分配是不合理的,所以这里会涉及到种种股权协议,就暂时不一一赘述了,后续会逐渐说到。

对李子圣而言股东的人选完全不需要考虑,他们三兄弟就够了,股权分配依旧是他占有绝对股权(即51%),而老二老三分配剩下的49%。

其次就是法人

即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嘿,这里面的学问可就多了!

李子圣曾专门钻研过相关书籍查阅过相关资料,深刻明白法人的作用。

简单来说,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会享受一定的股份及分红(说白了就是顶罪钱)。

假设出了民事责任的话,由公司承担该主要责任,法定代表人责任很少,自己有过错的除外;假设出了刑事责任,涉嫌单位犯罪的话,法定代表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公司出了什么问题,被查到后,首问责任人就是法定代表人。

说白了,法人就是一家公司的替罪羔羊!

拿违规售彩来讲,万一最后需要遭受到处罚,甚至需要坐牢,那法人去坐牢就行了,不会牵扯到李家三兄弟分毫。

因为网络售彩只要不干吃票的勾当,就不会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公司正常运营,法人去承担违规的风险,包括偷税漏税、行贿受贿等行为,也是法人承担。

就算是法人代表没有行贿,下面有业务员向某官员行贿了60万,那么抓的是谁?

还是法人代表!

很有可能业务员到时候都放了,只追究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

但是为什么?凭什么业务员行贿,法人代表坐牢?

因为业务员是代表公司行贿,这是单位行贿罪,而非个人行贿罪!

所以大多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实际控制人找来的顶罪羔羊,真正的老板是坐在幕后运筹帷幄之人,绝对不会站在前台,高超一些的手段甚至能让你在股权架构里都找不到幕后老板的名字。

他们能够用多种意想不到的控股方式和股权架构来隐藏自己达到闷声发大财的目的。

“法人……让谁来当最合适?”

李子圣犯了难。

这个人不能是他们三兄弟。

也不好让公司里其他兄弟来当。

而且这个人必须要有一定作用,最起码得配得上那些分红才行。

思来想去…一个高瘦模样的人出现在李子圣的脑海中!

陈俊!

“对了!陈俊正合适啊!”

李子圣一拍大腿,给两正在处理事情的老弟吓了一跳!

“大哥,你干啥啊?一惊一乍的……”

李子枫拍了拍胸口。

“哈哈,刚才在想新公司的法人让谁来当比较合适,还在纠结呢,突然想起来陈俊来当法人刚刚好。”

李子圣在纸上写下陈俊的名字。

“老二,给陈俊也订张票,我们一块过去。”

李子枫订完机票疑惑道“不是,大哥?”

“陈俊虽然是彩票店老板的儿子,但不至于把公司法人的位置给他吧?”

“你小子知道法人是干啥的不?”

李子圣似笑非笑,拷问道。

“知道啊,代表公司行使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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