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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麗絲從小過慣苦日子,當酒館女侍的時候手裡攢下幾個錢,沒捨得花過。後來她跟羅姆學徒三年,羅姆自是從來沒讓她餓著,給她選兵器的時候也決不小氣,可也從來沒給過她什麼零花錢。愛麗絲頭一次帶著這麼多錢出門,開始的時候未免有點畏手畏腳,花過了一次,心中便有些蠢蠢欲動。

她手裡現有一百多個金幣,若是尋常人家精打細算過日子,這些錢夠用十年八年;要是住客店,可能也夠住個一年半載。若是拿來買裘衣,像這樣的裘衣,她能買一百多件。她自然不可能買一百多件裘衣,但這樣的計算到底讓人心裡高興。

當然了,女公爵給的這預付款,是為了讓她想辦法替她取珠冠,不是讓她胡花的。羅姆師父雖然沒給過她零花錢,卻教過她自己理財的法子:

「你記住,給的預付款,只可花用四分之一,辦完了事回程的時候,還可再用四分之一。剩下一半不到危急關頭,是萬萬不能動用的。按規定,任務若是完不成,預付款須得退回一半。若是花光了,就得問公會借錢。有多少高級傭兵就是栽在這上頭,從此債台高築,萬劫不復。」

雖說這次任務就算失敗了也不用退還預付款,但想著這麼一句囑咐,愛麗絲才總算收住了蠢蠢欲動的心思,沒再多花錢買什麼,只是老老實實在客店尋了間二等客房住下。二等客房的房價要八十五銅幣一晚,早飯十五銅幣一餐。如今正是冬天,乾草價高,馬廄的位置連同餵馬的草料竟要三十五銅幣一天。這樣天價,難怪羅姆師父不肯買馬,無論去哪裡都靠兩條腿跑,只有不得已的時候,才租驛站的驛馬用。

愛麗絲先在柜上押了一枚金幣,這些錢大概可以住個一周。

北方冬日裡天黑得早,外頭又颳風。到博恩的頭一天晚上,她沒急著出去打聽消息,就留在客店房間裡,向未來之神祈禱。

自從愛麗絲上次差點丟了性命,每天晚上就給自己添出這樣一件功課。開始的時候多不習慣,而且還總引她想起母親,忍不住心裡酸澀。時間長了,倒是適應了些,漸漸當做每天必不可少的事情做。若是哪天因事沒有祈禱,反而要覺得缺了點什麼。

那神明自從上次救了她性命,就再沒吐出過隻言片語。也不知是不肯出聲,還是用光了神力,連夢境都無法再操控。愛麗絲上回聽他說話時正處於生死之間,連他的神名沒來得及問,如今祈禱,也沒個明確指向,只能在心裡不斷回憶當初清風似的從她耳邊吹過的那半句話:

「千萬別再忘了我。」

一般人向神明祈禱,大多都是祈求神明護佑,祈禱詞都是編好的套路。愛麗絲的祈禱卻與眾不同。她只盼未來之神能夠多增加一點神力,可以多一點自由,除此以外再沒別的心眼。倘若她的祈禱真有一分兩分是為了自己,也是希望他聽見她的祈禱,能再來和她說一次話。至少,讓她能有機會謝他。可惜從那時到如今,她已經祈禱了幾個月,一點動靜都沒有。

或許她一人的信仰之力還是太少,不足以令他醒過來吧。

她倒也不著急,她媽媽祈禱了一輩子,愛麗絲也沒見弗格娜回應過她哪怕一回。但末日之神卻著實已經救過她的性命,就算後半輩子每天都花點時間為他祈禱,似乎也是理所應當的。

或許是因為獨自一人前來完成這頗具風險的任務,愛麗絲這天祈禱得格外久了一些,直到力倦神疲,才沉沉睡去。到第二天她打聽到了雷切爾伯爵宅邸的位置,在周圍轉了幾天,大致心裡有了數。

雖說是貴族大宅,也並非密不透風。廚房裡每日都要有人送肉送菜,要混進廚房,其實不難。她轉悠幾天,還真混進去過一次,在廚房裡繞了一圈又出來了。

要想從廚房進前廳,實在是太難了。一路上不知要碰到多少僕從攔路。愛麗絲傭兵出身,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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